蕭金堆

蕭金堆(1927-1998),臺灣嘉義人。 依法務部調查局函復資料,案發時為教員,其因和風專案被逮捕。 其家屬於2002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5年5月經第4屆第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法務部調查局2003年6月17日調偵二字第09200189140號函檢附之資料記載「蕭金堆…(三)和風專案…89銷毀」即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實習資料記載:「蕭金堆…實習期間半年(註:其餘之人皆實習1年)」等語觀之,再參照蕭君1995年所著「相思樹與鳳凰木」作品及記載「在1949年8月底,我莫名其妙地受白色恐怖的波及,而遭羈押…,有位熟人黃昆彬兄,他也看到我…」而黃昆彬律師亦提出書面證實其確曾與蕭君同時羈押於臺北日治時代之東本願寺(及前警備總部情報處)等情無異。此外,黃昆彬因叛亂案件此外,黃昆彬因叛亂案件受限制人身自由475日,亦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以89年度賠字27號決定書予以賠償,足證蕭均君因涉嫌叛亂遭治安機關逮捕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要件。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