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俊傑

    •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總司令部軍法處同中校軍法官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5年
    • 裁判書字號: (45)典具字第064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7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