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錫圭

柯錫圭(1938-),臺灣彰化人。 依(57)裁字第32號裁定書,案發時為藥材商,其因常收聽共匪廣播,致對政府不滿,曾以「人民解放軍潛臺人員廖治清」名義,書寄彰化縣警察局長明信片一張,略以:「十七年來日日要反攻大陸,到底反到那裡去,美國獸兵在臺灣土地上,殺人無罪,同胞們想一想吧,這是×××統治臺灣的傑作,醒來吧,同胞們起來堅決反抗吧」等文字。1967年10月14日被羈押。1967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70年11月27日開釋。 其於2000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8月經第2屆第25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係以其書寫「十七年來日日要反攻大陸,到底反到那裡去,美國獸兵在臺灣土地上,殺人無罪,同胞們想一想吧,這是×××統治臺灣的傑作,醒來吧,同胞們起來堅決反抗吧」等文字,而予交付感化,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