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傳松
- 柯傳松 男 1910年出生 1985年卒 臺灣 南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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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南投縣警察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柯傳松(1910-1985),臺灣南投人。
依(42)安度字第0634號判決書,案發時為教員,其曾替郭明哲油印匪書《青年的修養》供其散發等情。1952年5月9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幫助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有期徒刑12年。1964年5月8日刑滿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6月經第1屆第17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油印匪書之行為,不足以認係幫助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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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43 歲
- 當時職業: 東富國民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安度字第634號
- 判決主文: 幫助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6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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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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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