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火成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擔任溪洲農會總幹事及村長,曾為農民向地方政府爭取權益而得罪當道,同年3月間無故遭警方羅織「煽動民眾參加暴動及毀謗政府宣傳赤化」罪名逮捕,羈押3日後脫逃,逃亡期間約3年餘。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