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偉

鄧偉(1924-1983),號移山,筆名宇文泓、田步衣、鄧堅民等。男,廣西桂林人,1965年被捕時40歲。 鄧偉小時家中務商。1941年就讀桂林中學時,因參加抗日宣傳戲劇受家人斥責,離家前往湖南衡陽參軍。1949年隨第十八軍來臺、曾在金門教導總隊擔任軍需,1952年報考雲南反共救國軍幹訓班,因班隊解散自軍中資遣,1953年擔任宜蘭縣警局臨時雇員,因調職問題控告局長而遭解雇。 鄧偉自1948年開始寫作,任職警局期間兼任《民主週刊》協編,1956年自警局離職後轉入新聞界。先後擔任大華新聞社駐地記者、《新宜蘭》週刊雜誌採訪主任、《自由鐘》編輯,以及《中國產業新聞》編輯等職。期間曾將雜文集結出版《蘭陽十年》、《門外稿》、《也是問題》等書,1964年3月獨資創辦《國際半月刊》雜誌,自任發行人,迄於被捕。 《國際半月刊》甫發行即遭查禁。鄧偉在第一至三期連載〈獨裁者必受時代淘汰及下場〉一文,指出「獨裁者所標榜的『國家民族至上』政策,不過是達到實行獨裁工具,其措施對國家民族的利益少,而對獨裁政權有利者多」,又說「獨裁政權下的軍隊,別看對共黨沒有力量,但是對付幾個手無寸鐵、只有嘴巴而有政治興趣的人,那種軍隊的力量,是大得出奇。」文字雖未直指蔣氏政權,但呼之欲出。調查局彙集鄧偉資料,上報國家安全局,核請約談偵辦,國安局函覆同意。 鄧偉性好爭辯,一度狀告宜蘭縣議會全體議員詐欺;也曾譏笑民青兩黨可憐蟲,「每年僅拿國民黨一點補助費,就甘願做走狗」。更曾向友人稱「郭雨新遲未宣佈競選縣長,係擔心無息貸款180萬元遭銀行撤回將破產」。由於口不饒人,得罪許多新聞同業,辦案人員先從同行蒐證著手。 1964年7月下旬調查局陸續約談宜蘭駐地記者,蒐集鄧偉「不法言論」。繼而在同年9月8日約談並逕予羈押,留置6個月後移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辦案人員指控鄧偉「平日不滿政府」、常發表不當言論,「某投奔自由的反共義士為國民黨職業學生」、「劉承司駕機來臺係傻瓜行為」、「U2飛往大陸並非偵察任務而是去投降」,以及「蔣介石真不是東西,如果讓我碰見,我非得狠揍他一頓不可,他不但誤了國家,還誤了我們的子孫」等語。檢察官認定被告「發表荒謬言論,雖未為不特定之多數人所共聞,但核其思想傾匪,認有交付感化之必要。」,裁定書論罪大都根據人證,反而《國際半月刊》各項文字言論則未被對號入座。軍事法庭裁定交付感化3年。鄧偉不服提出抗告,但遭國防部駁回。本案件於1965年9月9日確定,按理應於1968年9月8日結訓,但保結書簽署日期顯示,鄧偉遲至1970年3月24日始獲結訓開釋。出獄後居住宜蘭地區,1983年2月7日去世,享年60歲。 鄧偉家屬未曾向補償基金會提出聲請,亦未列其調查報告。促轉會迄未宣告撤銷有罪判決。
本文僅供瀏覽,若閱覽後有額外需求,應依著作權法規定,由使用者依合理使用立場主張並自負相關責任,或另洽該資料作者取得個案授權或使用同意。
撰寫者/資料來源: 陳百齡
    • 當時年齡: 43 歲
    • 當時職業: 國際半月刊發行人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4年
    • 裁判書字號: (54)警審聲字第15號
    • 判決主文: 鄧偉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感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