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龍財

施龍財(1931-2005),臺灣基隆人。 依(69)障裁字第22號裁定書,案發時從商,其因養病住宿於花蓮縣吉安鄉之佛興寺,經常於用膳時間對該寺住持陳美蓉、寺僧陳敏榮、林滋榮、女傭賴秋香發表「政府獨裁不肯將航空、鐵路等開放民營,不像那邊(指大陸匪區)那樣民主自由」、「大陸上人民工作輕鬆,生活也很好」等言論。1980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82年10月4日交付感化。1985年10月3日開釋。 其家屬於2010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9月經第7屆第2次臨時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49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9年
    • 裁判書字號: (69)障裁字第22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3年12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