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燕麟

蔡燕麟(1932-),江西九江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陸軍32師95團三營三等兵,其涉嫌參加非法組織第三黨等情。1951年11月18日被羈押。1952年2月14日發交管訓。 其於2009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9年10月經第6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國防部提供案卡記載,蔡燕麟對於非法組織第三黨堅詞否認,但供承對連長不滿常發牢騷而遭發交感訓,則其發交管訓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故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