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銀祥

本案為09551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蔡銀祥(1928-),臺灣臺南人。09551申請案於2011年3月9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11年6月24日經第7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26 歲
    • 當時職業: 麻豆國民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三字第41號
    • 判決主文: 無罪,無罪,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無罪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違反檢肅匪諜案無罪,1953年2月送案,同年9月裁定無罪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