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裕鉉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基隆市玉成營造廠擔任工程員。同年3月間,無故遭國府軍逮捕,羈押於獅球嶺西定路兵營、憲兵隊部等地,幸蒙基隆市安樂區林區長等人保釋。釋放後返回故鄉清水,同年5、6月間,復遭清水警察局逮捕,前後遭羈押約1個月,並遭刑求,且隨身財物被奪。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