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世雄

施世雄(1921-),浙江永康人。 依(40)安潔字第271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東中學教員,1945年其在國立英士大學肄業時,加入該校民主學社,受黃旭領導,從事各種反動學潮。其來臺後仍持續書寫左傾日記。1951年2月1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1年1月31日刑期結束,3月20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2月經第1屆第12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就判決書記載,其係參加學校社團,宗旨為反飢餓、反內戰,不足以認定其曾參加叛亂組織,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0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31 歲
    • 當時職業: 台東中學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2712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6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