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仁溥

俞仁溥(1914-),江蘇無鍚人。 依(49)警審特字第5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省立蘭陽女子中學教員,其就讀匪抗日軍政大學時,參加匪黨組織,曾任匪黨小組長及宣傳委員等情。1960年2月19日被羈押。1961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5年。1965年2月18日刑期結束,2月19日開釋。 其於2000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11月經第1屆第8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匪黨組織,係以其之自白及證人王偃之供證為據。惟其除自白於1939年間參加匪黨外,並陳稱於1943年間已遭開除,脫離匪黨組織,原判決就其是否已脫離匪黨組織未予查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47 歲
    • 當時職業: 省立蘭陽女子中學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9年
    • 裁判書字號: (49)警審特字第0052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褫奪公權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