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鑠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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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五休養大隊第四中隊一等療養兵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7年
- 裁判書字號: (47)理判字第151號
- 判決主文: 聲請駁回,原判決撤銷,發回陸軍總司令部,更為審理,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原判決撤銷,發回陸軍總司令部,更為審理,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聲請駁回,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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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