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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探索
人物
1950
劉藩
劉藩
基本資料與簡介
案情
劉藩
--年出生
紀念碑錄名位置:
綠島園區紀念碑
景美園區紀念碑
第一案
當時年齡:
29 歲
當時職業:
台南師管區司令部政治部第三科同少尉文書官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6年
裁判書字號:
(46)晦審字第01號
判決主文:
對于上官為暴行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年6月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2年6月,1958假釋;有期徒刑8年,獄中死亡
詳細判決資訊
第二案
當時年齡:
34 歲
當時職業:
無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1年
裁判書字號:
(51)警審特字第80號
判決主文:
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8年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2年6月,1958假釋;有期徒刑8年,獄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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