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汕

侯汕(1926-2005),四川達人。 依(71)障裁字第12號裁定書,案發時為臺南貨運公司捆工,其在隨車送貨途中,向司機劉生正、捆工饒富忠等人發表「共匪很有可能解放臺灣,臺灣地方小,人口少,大陸人口多,共匪軍用武器比我們好,臺灣沒有辦法反攻大陸」等利匪言論。1982年5月31日被羈押。1982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刑法》第92條裁定交付感化3年,以保護管束代之。1982年7月24日保護管束。 其家屬於2012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5月經第8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侯汕發表「共匪很有可能解放臺灣,臺灣地方小,人口少,大陸人口多,共匪軍用武器比我們好,臺灣沒有辦法反攻大陸」等言論,觸犯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嫌而予交付感化等情,係屬言論思想層次之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56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71年
    • 裁判書字號: (71)障裁字第12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以保護管束代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1月23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