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元

劉國元(1926-1989),山東安邱人。

依海軍軍官學校第1952年班學生畢業成績考核總評及分發工作意見冊,其曾在反共先鋒營受訓。

其家屬於2004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5年6月經第4屆第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依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覆,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覆,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依海軍軍官學校第1952年班學生畢業成績考核總評及分發工作意見冊記載:其為1950年班學生曾在反共先鋒營受訓,應認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限制人身自由」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