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炳文

    • 當時年齡: 43 歲
    • 當時職業: 台灣機械公司機器廠材料庫保管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5年
    • 裁判書字號: (56)警檢處字第0008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2月25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