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順

法國順(1930-),江西九江人。 依(58)判字第020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陸軍步兵第十七師司令部五十團第一連中尉排長,其於該軍舉行春節會餐之際,高聲辱罵領袖及政府,並呼反動口號「蔣總統你害我家破人亡」、「中華民國完蛋了」、「蔣中正王八蛋」、「共產黨有辦法」、「我是共產黨」、「共產黨萬歲」、「毛澤東萬歲」等語。1969年2月22日被羈押。1969年經陸軍步兵第十七師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3年。1972年2月21日刑滿開釋。 其於2006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2月經第5屆第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係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惟其公然侮辱長官之行為,原判決認係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應從一重之叛亂罪處斷,此部分判決為適當,核有「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核發標準」第8條之情形,應酌減基數。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39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中尉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8年
    • 裁判書字號: (58)判字第0020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3年、 褫奪公權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