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昭
-
- 當時年齡: 19 歲
- 當時職業: 省立台中高職高三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2536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6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訓6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