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樸

楊樸(1920-),湖南臨湘人。

依(42)廉庸字第020號裁決書,案發時無業,其原任湖南省臨湘縣警察第一大隊長,於該隊駐臨湘縣桃壽鄉時,叛變投匪,任匪長江部隊第一營營長等情。1952年9月4日被羈押。1953年經國防部裁決不付軍法審判。

其於2000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2年7月經第2屆第23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因涉叛亂嫌案經裁決不付軍法審判,其不付軍法審判前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部分,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應予以補償。
    • 當時年齡: 34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2)廉庸字第020號
    • 判決主文: 本件不付軍法審判。,暫無資料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6月26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