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楚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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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為07868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楊楚材(1905-1973),湖南湘陰人。07868申請案於2006年6月26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7年8月4日經第5屆第9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47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54軍少將副軍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勁功字第0104號
    • 判決主文: 預備將軍隊交付叛徒,其餘部份無罪,預備將軍隊交付叛徒,其餘部份無罪,預備將軍隊交付叛徒,其餘部份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0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