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逸民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船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4年
    • 裁判書字號: (54)警審特字第26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組織,聲請駁回,聲請駁回,參加叛亂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