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慶勝

林慶勝(1904-1973),臺灣雲林人。 依(58)裁字第92號裁定書,案發時為農民,其在雲林縣斗六鎮東市場、西市場及中央市場等地,向陳明慶等多人發表「各位父老兄弟姊妹們,大家起來打倒蔣XX集團的偽政權,蔣XX集團的偽政權是出賣臺灣、國家民族的老奸賊黨,我們大家起來互相幫忙打倒蔣XX偽政權,來建立我們天年的文明國家」等語。1969年3月21日被羈押。1969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69年5月12日交付感化。1973年3月10日開釋。 其 家屬於2010年8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6月經第7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1年8月再次提出申請,2011年11月經第7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2年2月再次提出申請,2012年9月經第8屆第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本案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