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石盆

楊石盆(1927-),臺灣臺南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督察長室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學生,其涉奸嫌案,因罪嫌不足,簽准交保開釋。1949年11月29日奉准交保。 其於2002年7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4年5月經第3屆第8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楊石盆交保開釋前遭羈押限制人身自由部分,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應予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