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耀輝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同年4月9日,在自宅附近無故遭國府軍逮捕,槍殺於今臺北縣瑞芳鎮水濂洞海邊。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