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鋒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在父親所開設之慶瑞茶莊工作。同年3月7日應臺灣糖業公司南靖糖廠廠方要求開車護送外省人至嘉義市中山堂,途經嘉義縣水上鄉柳林村崎仔頭附近,無故遭國府軍逮捕,押往水上機場殺害。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