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土
- 黃金土 男 1917年出生 1947年卒
- 紀念碑錄名位置:
一、黃金土(1917-1947),男,住基隆市仁愛區,被捕時30歲,二二八事件期間無故被捕並遭槍決。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當日臺灣行政長官陳儀即向蔣中正總統發電文請兵,強調事件爆發係「奸黨」引起之暴動,1947年3月8日陳儀又向蔣中正電稱「俟21師之一團到臺北,即著手肅奸」,3月10日陸軍整編第21師438團抵達基隆,展開全臺「武力綏靖」。 此間,黃金土在自宅無故遭軍隊逮捕,1947年3月13日遭槍決。
2023年12月20日,行政院法務部以行政不法為由,裁定撤銷黃金土遭受槍殺之不法行為,黃金土之家屬亦獲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之賠償。
撰寫者:「國家人權記憶庫人物資料增補第一期計畫」委託研究案 / 張承暘
二、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居住於基隆市仁愛區,同年3月間在自宅無故遭國府軍逮捕,同年3月13日槍決。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