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和

王忠和(1922-1965),臺灣臺北人。

依(44)審聲字第10號裁定書,案發時從商,其購置閱讀《五年計劃》、《シベリア物語》、《第二貧乏物語》、《シべリア探訪記》、《戰爭批判》、《新興ロシアの教育》、《サラリーマン恐怖時代》、《露西亞三人集》、《有島武即全集第七卷》等反動書籍。1954年10月18日被羈押。1955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其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5年9月28日開釋。

其家屬於2006年6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2月經第5屆第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原裁定認其閱讀「五年計畫」等反動書籍,思想不正,應交付感化等情,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34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4)審聲字第10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違禁書籍9本均沒收,暫無資料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11月11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