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競正 (馮嘉樂)

本案為01993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馮競正(1953-),廣東寶安人。01993申請案於1999年4月30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0年3月13日經第1屆第13次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34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76年
    • 裁判書字號: (76)訴字第1671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上訴駁回,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9月餘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