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淑祚

賀淑祚(1925-1988),山東日照人。 依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檢附案卡等資料,案發時為軍人,其涉有奸嫌,應予感訓一年半。 其家屬於2002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5年7月經第4屆第7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該犯涉有奸嫌,應予以感訓1年半。」惟因案卷銷毀查無其他資料,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