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朝宜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於宜蘭縣擔任警員,同年3月18日無故遭國府軍逮捕,槍殺於今宜蘭縣頭城媽祖廟前。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