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水榜

曾水榜(1922-1991),臺灣桃園人。 依案卡,案發時從商,其涉叛亂案。1951年2月16日被羈押。1951年6月18日交保開釋。 其家屬於2013年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5月經第8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曾水榜係因涉嫌叛亂案經限制人身自由,經查明並未參加匪黨,罪嫌不足,則曾君經交保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