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廷輝
-
- 當時年齡: 33 歲
- 當時職業: 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三字第22號
- 判決主文: 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故意陷害誣告他人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