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覺文

陳覺文(1925-1998),廣東澄海人。 依(39)安澄字第1576號判決書,案發時為陸軍第六軍第二○七師第六三團通訊連少尉附員,其涉叛亂嫌疑案。1950年2月6日被羈押。1950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無罪。1950年9月4日交保開釋。 其家屬於2010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1年7月經第7屆第8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國防部提供案卡記載,陳覺文因叛亂嫌疑案件,經判決無罪等情,則陳君無罪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應予以補償。
    • 當時年齡: 24 歲
    • 當時職業: 陸軍第6軍第207師第63團通訊連少尉附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1576號
    • 判決主文: 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6月29日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