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祿

陳學祿(1926-1993),福建林森人。 依其兵籍資料,其原任江元軍艦一等兵。1948年11月25日到任海軍反共先鋒營一等兵。1950年6月1日離職。 其家屬於2006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8年10月經第5屆第2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立法院2002年12月13日修正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修法意旨包括前海軍先鋒營事件;復查海軍總司令部(90)挹力字第7379號呈副本查復:前「海軍反共先鋒訓練營」性質係「訓練歸俘及思想不純正之人員」,暨該部(91)挹力字第07802號書函查復:參照本軍史略及相關文獻資料─「先鋒營為收訓涉嫌叛亂或匪諜限制人身自由之場所」;且海軍司令部函附兵籍資料記載:陳學祿原任職前江元軍艦一等兵,1948年11月25日到任前反共先鋒營,1950年6月1日離職(事由為調)等情,應認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