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培基

陳培基(1925-),福建漳平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臺灣省立師範學院學生,其參加奸匪外圍組織,應予長期感訓。1950年9月25日遣返大陸。 其於1999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4年12月經第3屆第25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依案卡記載,陳君係因參加奸匪外團組織而予長期感訓,此外別無其他其體佐證,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