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壁 (陳啓壁)

陳啓壁(1917-1987),浙江溫嶺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漁民,其涉嫌叛亂,經國防部情報局扣押。1954年10月12日於大陳地區會警拘傳到案。1955年6月2日移送大陳義胞委員會。 其家屬於2013年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5月經第8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陳啟壁涉嫌叛亂,罪證不足,應予開釋等情,則陳君經偵查認罪證不足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應予補償。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