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益生

    • 當時年齡: 56 歲
    • 當時職業: 台北市公有市場管理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9年
    • 裁判書字號: (59)初特字第27號、(59)勁需字第1801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參加叛亂之組織,聲請駁回,聲請駁回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5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