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濤

陳彥濤(1916-1989),福建福州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公職人員,其涉奸匪嫌疑案。1950年8月20日被捕。 其家屬於2013年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5月經第8屆第1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陳彥濤奸匪嫌案經逮捕聲請延長羈押15天,惟查無後續偵審作為,則陳君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規定之法定要件,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