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裕

陳廷裕(1927-1997),臺灣新竹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職員,陳廷裕係匪諜,已向保密局自首。1954年10月12日被羈押。1954年11月14日交保開釋。 其家屬於2006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8年3月經第5屆第1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陳廷裕保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應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