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由木

陳由木(1928-),臺灣彰化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攤販,其涉匪嫌。 其於2006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9年2月經第6屆第3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案卡記載,陳由木因匪嫌案遭羈押等情;因查無後續偵審作為,則陳君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應予以補償。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