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才壽

    • 當時年齡: 22 歲
    • 當時職業: 國民學校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7年
    • 裁判書字號: (37)訴字第284號
    • 判決主文: 首謀參與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2月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年2月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