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倍宏

    • 當時年齡: 36 歲
    • 當時職業: 工程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80年
    • 裁判書字號: (80)訴字第3號
    • 判決主文: 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被訴預備內亂部分免訴,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被訴預備內亂部分免訴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0年、起訴、有期徒刑、有期徒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8個月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