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寅生

    • 當時年齡: 30 歲
    • 當時職業: 空軍第二〇三供應大隊預算財務室同中尉二級軍需長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克世判字第30號
    • 判決主文: 以詐術使第三人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緩刑二年,以詐術使第三人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緩刑二年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