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維清
- 梁維清 男 1923年出生 1998年卒 臺灣 桃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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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內政部調查局第2偵訊室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梁維清(1923-1998),臺灣桃園人。
依法務部調查局函覆資料,案發時為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驗煤員,其涉叛亂嫌案。1951年7月20日被捕。
其家屬於2013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6月經第8屆第1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據法務部調查局函記載,其因涉叛亂嫌案被捕,後經查罪嫌不足,惟基於保密先行暫押調查局第二偵訊室,俟相關工作告一段落後再行交保釋放等情。則其因叛亂罪嫌不足交保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應認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法定要件,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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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