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陳德瓊

本案為08997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曹陳德瓊(1907-?),四川宜賓人。08997申請案於2009年9月21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10年8月4日經第6屆第16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62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2年
    • 裁判書字號: (52)警審特字第6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緩刑二年,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緩刑二年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