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紹章

張紹章(1911-1974),臺灣彰化人。 依案卡,案發時為攤販,其涉叛亂嫌疑。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裁決不付軍法審判。1954年8月28日奉准交保。 其家屬於2006年11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7年9月經第5屆第10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1年12月再次提出申請,2012年2月經第7屆第14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2年3月再次提出申請,2012年10月經第8屆第5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2年5月再次提出申請,2012年10月經第8屆第5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家屬於2012年8月再次提出申請,2012年12月經第8屆第7次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就案卡記載,張紹章叛亂嫌疑,經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3年6月26日(43)安律字第2715號裁決不付軍法審判;於43年8月28日奉准交保,其交保開釋前遭羈押受限制人身自由之期間,符合《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第15條之1第3款之規定,應予補償。
    • 當時年齡: 44 歲
    • 當時職業: 攤販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安律字第2715號
    • 判決主文:
    • 宣告刑度刑期: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2月5日
  • 1.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