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邦騏
- 汪邦騏 男 1929年出生 2000年卒 安徽 歙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汪邦騏(1929-2000),安徽歙縣人。
依(47)立範字第120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國防部心理作戰總隊心戰大隊廣播中隊少尉機務官,其於金門喊話站服務期間,酒後聲言欲廣播「毛澤東萬歲」。1958年經國防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8年10月31日交付感化。1962年7月12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於申請補償期間逝世,其家屬於2000年8月提出申請,2000年9月經第1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於金門喊話站服務期間,酒後聲言欲廣播毛澤東萬歲之行為,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依(47)立範字第120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國防部心理作戰總隊心戰大隊廣播中隊少尉機務官,其於金門喊話站服務期間,酒後聲言欲廣播「毛澤東萬歲」。1958年經國防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定之。1958年10月31日交付感化。1962年7月12日開釋。
其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7月經第1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其於申請補償期間逝世,其家屬於2000年8月提出申請,2000年9月經第1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於金門喊話站服務期間,酒後聲言欲廣播毛澤東萬歲之行為,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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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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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