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盛發

丁盛發(1936-2011),江蘇鎮江人。 依(43)審三字第93號判決書,案發時為空軍第三大隊福利社理髮匠,其在該隊福利社附近廁所牆壁上,以火柴桿書寫「毛澤東福氣好死不了」、「毛澤東到臺灣」、「共產主義很好」等有利於叛徒宣傳之反動標語。1954年5月19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判處有期徒刑8年。1962年5月18日開釋。 其家屬於2012年12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3月經第8屆第1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丁盛發以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係以丁君在屏東空軍第三大隊福利社附近廁所牆壁上以火柴桿書寫「毛澤東福氣好、死不了」、「毛澤東到臺灣」、「共產主義很好」等文字為據,係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19 歲
    • 當時職業: 空軍第三大隊福利社理髮匠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三字第93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其餘部份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8年、 褫奪公權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8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