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天祝 ( 翁天足)

翁天祝(1933-),福建金門人。

依(39)忠良字第002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學生,其涉嫌為匪徒募集錢財等情。1950年4月16日被羈押。1950年經金門防衛司令部判決無罪。

其於2002年3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3年1月經第3屆第2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其經判決無罪前受羈押部分,符合補償條例第15條之第3款之規定,應予以補償。
    • 當時年齡: 17 歲
    • 當時職業: 讀書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忠良字第002號
    • 判決主文: 無罪,無罪,無罪
    • 宣告刑度刑期: 無罪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限制人身自由1月10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